夫妻離婚要什么條件,現在離婚需要什么條件才能離
現在離婚需要什么條件才能離
朋友您好謝邀!根據最新《民法典》規定,設置了離婚冷靜期,離婚可反悔!下面針對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的條件進行不同分析。
1、協議離婚
夫妻如果雙方自愿離婚的,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,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。夫妻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,應當寫明雙方是自愿離婚的,而且應該對離婚后孩子的撫養、夫妻財產的分割以及結婚期間產生的相關債務進行明確自愿的約定。在協議離婚存在以下情形的不得離婚:
(1)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非自愿離婚,離婚協議必須是雙方自愿的意思,有任何一方不同意或者受脅迫情形的,不準予離婚。
(2)在離婚協議中,對子女撫養費以及財產沒有約定的,此種情況也不準予離婚
(3)現役軍人的配偶要求離婚,必須征得軍人同意,除非軍人一方有重大過錯
(4)女方在孕期或者分娩后一年內或者終止妊娠6個月內,男方不得提出離婚,如果是女方提出,不受限制。
2、協議離婚設置冷靜期,離婚可反悔
為了維護社會和諧,促進家庭幸福發展,今年通過的《民法典》設置了離婚冷靜期,夫妻雙方自離婚登記申請之日起30日內,任何一方不愿意離婚的,可以向離婚登記機關撤回離婚登記申請!上述規定30日期滿后,如果雙方都沒有提出撤回申請,那么雙方一起到婚姻登記機關。申請領取離婚證,此時雙方婚姻關系終止。
3、訴訟離婚
如果夫妻雙方不能協商一致自愿簽訂離婚協議,或者另一方不同意離婚的,可訴訟至法院要求判決離婚,法院在審理離婚案件時,應當對夫妻進行調解,如果有下列清新之一的,經法院調解無效的,人民法院應當準予夫妻離婚:
(1) 一方有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情形的,同居是與第三者持續的居住在一起。
(2) 一方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
(3) 一方有賭博、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,這里也包括酗酒或者嫖娼行為!
(4) 因感情不合夫妻已經分居滿2年的,這里必須是持續的2年,實踐中很多分居不分家的情形,這種情況很難認定分居!
以上就是關于離婚時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條件的分析,其中最重要的就是《民法典》設置了離婚冷靜期,畢竟很多人離婚沖動情緒占據了很大的一部分,所以設置30天的離婚冷靜期,對于夫妻、對于家庭、對于孩子甚至對于整個社會的穩定發展都是至關重要的。
希望解答對您有所幫助,婚姻不易,離婚需謹慎!最后祝大家生活愉快,幸福美滿!
大家都說離婚的條件有哪些,我來說說不允許離婚的情況是哪些:
1、無法提供原證件
新婚姻法規定,如果夫妻兩個人辦離婚的時候,不能提供原有的結婚證件,那么是無法辦理離婚的。
2、夫妻感情沒有破裂
在離婚的時候,都會詢問夫妻之間要離婚的原因,如果只是因為一些小事,無法提供感情破裂的證據,那么是不允許離婚的。
3、分居沒有超過兩年
法律意義上如果分居時間長,可以判定夫妻之間已經感情破裂,但是未滿兩年的,是不允許辦理離婚的。
4、女方懷孕期
在婚姻法中,如果女方在懷孕期間或者哺乳期,男方都是不能提出離婚的,除非特殊情況。
5、有一方不同意
離婚也是需要雙方自愿的,如果達不成雙方的共同意愿,法院是不允許離婚的。
6、軍人家庭
如果和軍人結婚了,那么在離婚之前一定要征得男方的同意。如果男方不同意,或者沒有什么重大錯誤的,是不允許離婚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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