單方起訴離婚手續怎么辦理,軍人單方面離婚具體手續如何辦
軍人單方面離婚具體手續如何辦
離婚訴訟的手續(過程)如下:
1、到人民法院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。一般是到立案大廳,由立案大廳進行審查,對于符合立案條件的,給予立案。
如果你們雙方不在同地居住的,則按“原告就被告”的原則,你要到男方的所在地提出訴訟。
提出離婚訴訟申請時,須提供以下證件:
A、請求判定離婚的起訴書(一式三份)
B、戶口本 C、身份證(臨時身份證、戶籍證明、軍官證、士官證、軍隊文職干部證等) D、結婚證 2、經立案大廳審查符合立案條件,準予立案后,由立案庭發出立案通知書,你憑立案通知書繳納訴訟費(50元)。法院正式受理案件。
3、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,將案件移送民事庭,由民事庭進行審理。
4、民事庭受案后,向男方發出傳票,要求其在某個時間到庭應訴。同時,法院也通知你到庭參訴。
5、雙方到庭后,由法院進行調解(這是必經程序)。調解的結果有3種:
A.經調解后雙方愿意維持婚姻的,則由你撤回起訴,婚姻繼續有效。
B.經調解后,他同意你的離婚請求的,并且對子女及財產問題作出處理的,則由你撤回起訴,由雙方到婚姻登記機關進行登記離婚。
C.經調解后,你仍堅持要求離婚而他不同意的,或雙方同意但對子女及財產問題的處理存有爭議的。則由法院進行審理判決。
6、法院通過開庭審理,作出準予離婚或不準予離婚的判決。 有以下情形之一,調解無效的,應準予離婚:
(一) 重婚或有配偶與他人同居的; (二) 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、遺棄家庭成員的; (三) 有賭博、吸毒等惡習屢教不改的; (四) 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; (五) 其他導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。 一方被告失蹤,另一方提出離婚訴訟的,應準予離婚。 另須注意的是,如果他是現役軍人,他如果不同意離婚,那么你不能提起離婚訴訟。
標簽: 起訴離婚手續怎么辦理 家庭暴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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